惠市发改价〔2018〕89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大亚湾区工贸局,仲恺高新区科创局:
为落实上级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的有关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价格调控形势,全面构建我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平台,依据《印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惠州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市发改价〔20l8〕84号),现就组织惠州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入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申请条件
(一)常年正常开展农副产品销售经营,财务账目、经营台账健全完善,符合国家或地方的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
(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守法经营、照章纳税,无违法违规、重大安全事故、不良信用等方面记录。
(三)承诺并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农副产品价格调控,认真履行保供稳价义务。
(四)销售的农副产品须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三品一标”中的任一一项认证,肉类产品附有检验检疫证明,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二、入库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提出申请。
9月20日前,市直(含惠城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申请,其他县(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分别向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入库申请公文(包括企业简介、承诺参与政府组织的价格调控、承诺常年正常开展农副产品销售、承诺无违法违规或重大安全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
2.填写《惠州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入库申请表》;
3.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销售主要农副产品品种的“三品一标”和肉类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
已纳入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管理且继续经营、有意向加入我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的销售环节成员单位,可申请转为我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成员单位(只需提供上述1、2、3项材料)。
(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
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受理企业申请,对申请入库的企业进行审核,并建立审核情况登记。可采取实地考察、调查核对等方式,分析评定其申报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1.完整性。申请材料应包括1份公文、1张申请表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发现申请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可限定时间由申报单位及时补充修正。
2.真实性。
(1)申请表信息。实地察看、查看往来票据或各类登记、调查走访等,分析评定申报单位入库申请表信息的真实性,主要包括销售的农副产品品种是否属实,以及各类数据的可信度、准确度;
(2)复印件查验。查验申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原件,分析评定其自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其中,“三品一标”和肉类检验检疫证明可通过向办理或发证机关了解确认是否真实(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可到“信用广东网”查询)。
3.合规性。
(1)常年是否正常开展农副产品销售(现场察看或查验有关票据、登记、台账等);
(2)有无违规或重大安全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查媒体公布或上“信用广东网”查询);
(3)财务账目、经营台账是否健全完善;
(4)是否按相应要求提供“三品一标”、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检疫证明;
(5)销售的主要农副产品品种是否符合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调控的要求。
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应于10月20日前完成对其受理的申报单位审核。经集体讨论(形成会议纪要、留存备查)并在其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申报单位入库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分别填写《惠州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入库申请总表》,各县(区)于11月5日前将该汇总表报备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项目库成员单位公布。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汇总我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成员单位信息,于11月20日前在其网站公布。
(四)签订保供稳价协议。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于11月30日前与入库的成员单位签订保供稳价协议,各县(区)将协议报备市发展和改革局1份。
三、有关要求
(一)据实提出入库申请。申报单位认真对照入库申请条件和申请要求,据实提供详尽材料,积极配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严禁通过不正当手段提出申请,严禁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惠州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惠市发改价〔20l8〕84号)及此次申报要求,做到情况真实、数据可信、社会认可。一是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开申报通知并按申报程序要求进行公示;二是搞好服务指导,及时通知并指导符合条件、有意向入库的企业提出申请;三是把好审核关口,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核,不符合入库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且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充修正的不得通过审核入库。
(三)积极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对申报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廉政规定,不得接受申报单位吃请、不得收受申报单位钱物、不得领受申报单位好处。
(四)严格落实时限要求。申报单位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申报程序的时限要求,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