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批“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农字〔20203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组织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要求

(一)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各相关单位备案,努力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星创天地”在推进农村创新创业、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促进县域科技创新发展

(二)采取线下方式备案,各单位直接填写《广东省“星创天地”备案表》,备案名称为“名称+星创天地”,已备案的国家级和省级“星创天地”不再备案。

二、材料要求

(一)《广东省“星创天地”备案表》(需签名、盖章)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电子版一式1份。

(二)附件材料包括:

1运营机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入驻创客、创业服务团队和企业名单(并列明入驻时间);

3、获得荣誉及资质认证证书等佐证材料;

4、获得专利、软件、论文、技术标准、新产品等成果证明材料;

5、审计报告或利润表、负债表等财务证明材料;

6、示范基地、培训活动照片等

7其他相关材料。

三、报送时间

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需在202062617时前将推荐函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电子版发至QQ邮箱。

四、联系人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科:肖明勇 电话:2829099QQ1290506684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批“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星创天地”备案表.doc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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