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四批“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农字〔2020〕3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组织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各相关单位备案,努力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星创天地”在推进农村创新创业、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促进县域科技创新发展。
(二)采取线下方式备案,各单位直接填写《广东省“星创天地”备案表》,备案名称为“名称+星创天地”,已备案的国家级和省级“星创天地”不再备案。
二、材料要求
(一)《广东省“星创天地”备案表》(需签名、盖章)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电子版一式1份。
(二)附件材料包括:
2、入驻创客、创业服务团队和企业名单(并列明入驻时间);
3、获得荣誉及资质认证证书等佐证材料;
4、获得专利、软件、论文、技术标准、新产品等成果证明材料;
5、审计报告或利润表、负债表等财务证明材料;
6、示范基地、培训活动照片等;
7、其他相关材料。
三、报送时间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需在2020年6月26日17时前将推荐函与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电子版发至QQ邮箱。
四、联系人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科:肖明勇 电话:2829099,QQ:1290506684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四批“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