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扶贫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

  2019年,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主题,踊跃捐赠,彰显了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慈善精神,激发了全民向善、人人为善的昂扬热情,为助力我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出了突出贡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推动社会各界更加深入参与我市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惠州市202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惠扶〔2020〕4号)和《惠州市“惠州慈善奖”认定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19年度“惠州慈善奖”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9年度即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在惠州慈善公益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社会形象好、遵纪守法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

  二、奖项设置

  本次“惠州慈善奖”共设2类奖项(不设项目奖):“惠州慈善贡献奖”和“惠州慈善人物奖”。

  “惠州慈善贡献奖”设立“惠州慈善贡献奖”、“惠州慈善突出贡献奖”和“惠州慈善楷模奖”3个奖项,认定范围为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惠州慈善人物奖”认定范围为个人。

  “惠州慈善奖”不设名额限制,按实际通过审定的申报对象予以认定。

  三、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8日至5月15日)。

  (二)推荐(自荐)阶段(5月16日至25日)。

  (三)审核阶段(5月26日至6月10日)。

  (四)审定阶段(6月11日至20日)。

  (五)表彰阶段(6月21日至30日)。

  四、申报方式

  “惠州慈善奖”候选对象由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产生。各县(区)扶贫办会同民政部门(慈善总会)接受当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推荐或自荐,县(区)扶贫办负责对各自接收的初选对象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向市认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慈善总会)推荐候选对象(2020年5月25日前)。惠州市慈善总会、市扶贫办直接负责受理来自中央、省驻惠单位,市级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群众组织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关于单位、个人和项目的推荐或自荐,市慈善总会会同市扶贫办对各县(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2020年6月10日前)。

  五、有关要求

  (一)开展“惠州慈善奖”认定活动是推动我市扶贫济困日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认真搞好宣传发动,鼓励爱心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惠州慈善奖”认定活动。

  (二)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认真推荐、严格把关,最大限度推荐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单位与个人,并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三)所有申报材料(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各一式三份)请于2020年5月25日前报送认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惠州慈善奖”申报表下载及查阅《惠州市“惠州慈善奖”认定办法(暂行)》(惠民〔2014〕78号)原文,也可通过惠州慈善网(http://cszh.huizhou.cn)获取。

  联系人:张伟珊,电话:2808327、13250600288;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20号1楼。

  下载:

  附件1.关于印发《惠州市“惠州慈善奖”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惠民【2014】78号}.pdf

  附件2.“惠州慈善奖”申报表(一)(惠州慈善贡献奖).doc

  附件3.“惠州慈善奖”申报表(二)(惠州慈善人物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