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惠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总体要求,推动我市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攻关与示范,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2年惠州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专题一 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研究
支持开展二氧化碳捕捉利用与储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新材料、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绿色石化、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现状开展调研及编制行动方案。
专题二 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围绕水资源保护与高效循环利用、水生态修复、新型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开展技术及装备研发;针对土壤污染防治、土壤资源保护与利用等开展技术创新;基于大气环境保护开展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高效脱除与协同控制、燃煤烟气污染物低成本超低排放技术及装备研发;支持林业生态、森林资源保护、农林生物质废物资源化与能源化利用科研攻关;围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物制药、水产种苗、渔业技术装备现代化等开展技术研发与示范。
专题三 新冠疫情防控技术研发与应用
围绕新冠病毒的检测设备及试剂、采样管的风险监测与处置、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援助及疏导等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
专题四 生命健康领域技术创新
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与应急救援技术、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技术、传染性疾病防疫技术、常见心血管疾病防治、多发病筛查及干预实践等领域技术创新;鼓励开展中药新药、生物技术新药的研究与创制;围绕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社会群体开展医疗康复与护理技术创新。
专题五 公共安全领域技术攻关
支持针对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危害分析、远程监控等开展技术攻关;支持化妆品的原料配方、生产工艺、功能功效等技术创新;支持石化装备、电梯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验、可靠性分析、寿命分析等技术攻关;围绕气象现代化、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消防救援、交通运输、计量测试等实施技术研发。
专题六 科技成果科普化项目
为贯彻落实《惠州市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实施方案》,激发女科技者创新活力,更好发挥其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作用,科技成果园区行科普活动要求组织女性专家服务团队不少于 10人,开展科技成果进园区服务活动3次以上,服务企业不少于15家。项目采用定向组织的方式,由惠州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实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须是熟悉本研究领域,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在职科技人员。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本次只可申报1项项目。
(五)项目内容应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签署《项目申报承诺函》。经费预算应科学合理,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技术、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调整。
(六)截止网上申报时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有超3项(含)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科技计划项目在研,或有项目逾期1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
4.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分财政资助项目和经费自筹项目两类。
(一)财政资助项目:专题一至五各拟择优支持不超过3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专题六定向支持1项,资助经费5万元。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
(二)自筹经费项目:可为以上专题所列举之外其他社会发展领域,采取择优支持,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其中超过20万元(含)列入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时需提供《资金自筹承诺函》。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系统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必须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hz/login/)按时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程序如下:
(一)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在“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单位申报人再进行个人注册。
(二)申报。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方式,申报人通过管理平台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项目按程序立项后,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3份报送市科技局(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审查推荐。
1.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正式行文将《项目推荐函》报送至市科技局;
2.市直单位由申报单位行文直接将《项目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
五、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17:00时;
(二)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17:00时;
(三)报送项目推荐函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17:00时。
六、联系方式
市科学技术局成果科 李豫军 2829099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