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省工信厅将在全省范围遴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做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重点遴选制造业中小企业,优先遴选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业、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基础软件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二)遴选条件。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依法在惠州市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

  3.企业上年末总资产3000万元以上,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且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

  5.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以上3、4点指标要求,对于优先遴选领域的参评企业可适当降低不超过20%。

  还应满足以下至少一类评价指标:

  1.专业化评价指标。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主导产品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或重要配套产品。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5%以上;或拥有行业领军人才、省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40%以上。

  2.精细化评价指标。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未有标准除外;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3.特色化评价指标。企业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4.新颖化评价指标。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获得2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0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等。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程序。企业自愿申报,由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二)申报材料

  1.2021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1);

  2.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19年、2020年审计报告;

  5.其他证明材料或复印件(列出详细清单并按清单顺序装订):《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如行业协会和权威咨询机构作出的体现行业综合排名、单一产品排名的证明材料,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级证书、专利等)、著名商标证书;名牌产品、质量体系等认证证书;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等。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工信及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发动,按照“企业申报、县(区)初审”的原则,认真做好企业申报推荐工作。

  (二)此次推荐工作不受名额限制,凡符合遴选范围和条件的中小企业,均可推荐;2017、2018年认定已经到期的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愿继续纳入专精特新企业,须在此次重新申报。

  (三)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推荐上报文(含汇总表),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文档版);申报材料需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采用胶装或线装,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于4月26日前报市工信局(服务体系建设科)。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等工作,推荐上报文中需对申报对象条件的符合性、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附件:1.2021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

  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3号)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7日

  (联系人:方广泉,电话:2892163,邮箱:gxjfwk@huizhou.gov.cn)

 

附件1:2021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doc 附件3: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