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资金奖补工作方案(2020年)》有关要求,现组织2021年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本次奖补对象为2020年9月份已申请入库的上云上平台项目企业。
本次奖补项目的合同签订时间从2020年6月1日起,提交资金申报前项目已完成实施,并通过项目验收。
二、奖补原则
(一)奖补比例。工业企业,A类应用奖补比例不超过60%(含),B类应用奖补比例不超过40%(含),且不超出该应用所属目录分类的奖补上限。(A类是指能够精准解决某类企业痛点问题,具备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特征的多租户SaaS或容器化部署的公有云应用;B类是指普通上云软件)。单个企业当年度享受市政府财政资金奖补上限为20万元。
(二)特别说明。年内,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省、市财政等资金奖补,若同时符合省、市同类政策扶持条件的,如先获得市级奖补资金,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又获得省级奖补资格后,需及时退回足额市级财政性资金。同一“二级目录”产品不得重复申领;已申领过“生产协同”(含Ⅰ、Ⅱ、III)中任意一项,不得再申领“生产协同”产品;已申领过“能源管理”(含通用配电设备、通用生产设备、高耗能工艺设备)中任意一项,不得再申领“能源管理”产品;已申领过“资源计划”(含Ⅰ、Ⅱ)中任意一项,不得再申领“资源计划”产品;已申领过“设备物联、设备管理、设备智能”中任意一项,不得再申领“设备物联、设备管理、设备智能”产品。
三、申报材料
符合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资金申请条件的企业请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
1、2021年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资金申报材料(封面,含目录)(附件2);
2、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3);
3、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资金使用承诺书(附件4),该承诺书需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企业与服务商签订的上云上平台服务合同(复印件);
6、发票(复印件);
7、支付凭证(复印件);
8、验收报告(复印件);
9、其他说明材料(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四、申报时间及审核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1年5月7日前,由企业先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应的服务商;服务商按照企业所属县(区)分类汇总后(附件5报送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月10日前报送到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后,于5月13日前报送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产业科)(附件5报送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审核与现场抽查。2021年5月中下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书面审核,并组织专家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进行现场抽查。
(三)奖补资金公示。申报项目通过书面审核和现场抽查后,形成奖补企业清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向社会公示。
(四)奖补资金拨付。奖补企业清单在市工信局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市工信局按程序将财政奖补资金下达至各县(区),由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到企业。申报奖补资金的企业信用状况查询工作由市工信局统一进行,请各县区按流程做好财政资金拨付、拨付凭证留存及相关管理工作。
附件:
1、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主管部门和服务商通信录
2、2021年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资金申报材料(封面,含目录)
3、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资金申报表
4、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
5、2021年惠州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8日
(联系人:陈立飞,电话:0752-2873166,135166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