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

根据《关于核心打造广东农旅康一体化田园综合体助推惠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议案的办理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 2019-2021 年惠州市人大重点建议田园综合体项目申报工作,我局制定了《惠州市人大重点建议田园综合体项目申报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 12 19

(联系人: 张晓聪, 电话: 2808266

 

附件

惠州市人大重点建议田园综合体项目

申报指南

 

一、申报总体要求

2019 年至 2021 年,计划用 3 年时间,打造 4-6 个市级农旅康一体化田园综合体项目(以下简称综合体项目),项目实施区域水、电、路、通信等条件较完善、特色产业有基础、生态环境较好、三产融合度较高、群众积极性高,按照田园综合体的建设理念进行建设。着力打造集特色农业、精致农业、智慧农业、科普教育、休闲观光、康养度假等业态于一体的示范样板,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资金、信息转移的首选地,建成现代乡村产业资源要素汇聚和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的示范区。

二、申请条件、数量和程序

(一)申请数量。 每个县(区)可 申报建设 1-2 综合体项目

(二)申报条件。 综合体项目 应符合如下申报条件

1. 基础条件较优: 种植业优势农产品相对连片种植基地 2000 亩以上,水产养殖相对连片 300 亩以上或工厂化养殖 10 亩以上(地方特色产品可适当降低 10%-20% ),初步形成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格局。项目实施 区域内 水、电、路、通讯 及用地 条件 较为完备,并具备农业与休闲观光、文化体育、医药康养等产业融合的条件。

2. 功能定位准确: 项目规划需突出本土特色,与相关控制规划相衔接,按照农田田园化、产业融合化的发展路径,围绕发展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规模、有潜力的乡村和产业,以自然村落、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统筹实施建设。

3. 生态环境友好: 农业清洁生产基础较好, 全面推行 一控两减三基本 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治理,建立了长效管理制度

4. 政策措施有力: 地方政府积极性高,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扶持措施(落实了建设用地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5. 带动作用显著: 企业实施主体已带动 区域内 优势特色农产品种养户 50 户以上, 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了比较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 ,有 规划发展 订单农业 ,推广 企业 + 中介组织 + 农户 的联结模式,能有效提供生产资料供应、技术应用、产品销售等配套服务来增强与农户的联系,让农民分享全程服务增效。

6 、实施有保障。 建设单位有相应经营资格,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资金投入有保障(企业单位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财政计划补助资金总额,同时需出具银行账户当时存款证明),无不良信誉记录,稳定的经营管理人员达 5 个以上。建设单位(企业)承诺的项目自筹资金投资不少于计划财政补助资金的 1 倍以上 ,项目建设资金应设立专账管理 ,项目发展思路清晰。

(三)建设单位。 综合体项目 建设 单位为 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和农业事业单位 等组织

(四)申报主体。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市直农业事业单位。

(五)申报程序。 各县(区)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各项目建设单位 编制建设 规划、 申报材料 ,报县(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 向市农业 农村 申报(市直农业事业单位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

三、扶持数量和选定方式

2019-2021 年全市扶持建设 4-6 综合体项目 ,采用竞争性计分评审方式,择优遴选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定。

四、扶持资金和扶持方式

     综合体项目 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市属事业单位承担建设的,采取直接补助方式)给予财政资金扶持。经批准的田园综合体项目完成建设任务后,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每个给予 600 万元财政资金补助 , 由市、县(区)按 5 5 的比例分摊(市属事业单位承担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全额负担)。 已获 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公园资金补助的实施主体,实行差额补助,不重复补助。

五、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 申报材料。一是田园综合体建设规划。二是田园综合体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发展现状、功能定位、思路目标、建设内容、投资预算、带动农民、扶持政策、绩效目标、运行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2. 申报文件。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申报请示文件。

3. 其它相关材料。建设单位开户行和账号(需加盖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综合体项目基本情况简介(约 500 字)。

(二)时限要求。 请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于 2019 12 30 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 5 份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促进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hz2808266@126.com 联系人:张晓聪,联系电话: 2808226

 

附件: 1.2019-2021 年惠州市人大重点建议田园综合体项目基础信息表

2.2019-2021 年惠州市人大重点建议田园综合体项目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

3. 惠州市人大重点建议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提纲)

 

 

附件 1

2019年-2021惠州市人大重点建议田园综合体项目基础信息表

单位(盖章):                                        单位:万亩、万只(羽、尾)、万元

田园综合体名称

主导产业种(养)规模

计划总投资

其中:

实施单位

名称

市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实施单位

自筹资金

 

 

 

 

 

 

 

说明:名称格式:**县**农旅康一体化田园综合体(即“县+主导产业名称”)

 

 

附件2

2019-2021年惠州市人大重点建议田园综合体项目实施单位基础信息表

 

县(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田园综合体名称

 

实施单位名称

 

实施单位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法人代表

 

财务负责人

 

手机号码

 

实施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1.请同时提供PDF格式和电子文档;

      2.务必准确填写实施主体、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

 

 

附件3

 

 

 

 

惠州市人大重点建议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提纲)

 

 

 

 

 

 

项目单位:

项目地点:

编制时间:

 

(提纲)

一、田园综合体基本概况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主要建设内容、地点及规模

四、建设任务及进度安排

五、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

六、主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绩效目标)

七、项目管理、保障机制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