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就征选2020年度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采购公告,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机构参加申报。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方评估机构征选项目。
二、采购预算:10万元。
三、第三方评估机构资格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信用服务机构;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信用服务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以报名截止期当日信用中国网、信用广东网、信用惠州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五)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团队,熟悉国家、省、市信用政策及工作部署情况;有承担或参与相关政策研究经验,并能提供研究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优先考虑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委托单位制订的《2020年度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评估指标》对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独立评估,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全面评估政策落实情况、政策实施效果、社会满意度、获得感,研究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建议。
(二)项目相关技术要求
1.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组织具有经验的人员,精心筹建评估组,并对评估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能够保证质量、按期完成评估任务。
2.评估组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曾担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熟悉相关领域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研究经验与研究业绩;必须是评估实施全过程的直接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评估工作。任何挂名或不担当实质性评估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评估负责人申报。
3.评估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评估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五、申报材料递交及截止时间:请有意参加申报竞争的评估机构认真如实填写《2020年度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方评估机构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1月10日前发至指定邮箱或邮寄、送达至惠州市发展改革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开标确定:我局将根据参加申报的供应商递交的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创新性、可操作性以及项目工作组的团队实力、工作经验等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按综合得分最高者择优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
七、联系方式
邮 编:516003
电 话:(0752)2892275
电子邮箱:fgjxyk@huizhou.gov.cn
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4号楼3楼
附件1 2020年度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方评估机构项目申报书.docx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