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农业公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农〔2018〕244号)和《关于组织做好2020年惠州农业公园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惠农函〔2019〕418号)有关要求,2020年9月30日,经各县(区)推荐申报和专家评审,我市择优遴选了惠州市源茵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为2020年惠州农业公园项目建设实施主体。
在我局审核项目建设方案过程中,因用地规划调整导致其中一个项目无法实施。为按计划完成2020年度惠州农业公园项目建设任务,现再次开展申报,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遴选1个市级农业公园实施主体。请各县(区)加大公示和宣传力度,组织条件成熟,有规划、有意愿,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经营主体,根据《2020年度惠州农业公园建设项目申报指南》(附件)相关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打印和复印,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须于3月31日前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促进科,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PDF盖章版本及可编辑文档版本)发送至邮箱nyncjcycjk@huizhou.gov.cn。联系人:谭诗林,联系电话:2808266。
附件:《2020年度惠州农业公园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