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人才双高计划”实施“人才双十行动”意见》(惠市委发电〔2016〕3号)的规定,2021年发放新晋升高级职称人才一次性津贴补助的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6年8月以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同意申报并获得高级职称(含正高级、副高级)尚未领取本项津贴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报时间
5月17日至6月4日,逾期未报者,来年再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惠州市高级职称人才津贴申请表》(纸质版1份、
电子版);
(二)申请人身份证、职称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评审表复印件;
(三)《惠州市高级职称人才津贴申请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
(四)关于拨付新申报成功高级职称人才津贴的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发函);
四、申报程序
(一)市直单位申请人,经用人单位审核后,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人才科;
(二)县(区)申请人,经用人单位审核后,统一报县(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部门,经初审后汇总报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人才科。
联系电话:2890702
3.关于拨付新申报成功高级职称人才津贴的函(参考样式).doc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