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粤家政”工程,根据《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惠州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惠市人社规〔2020〕1号)精神,现就开展惠州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惠州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评审工作,面向各类家政服务培训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以及企业等单位积极宣传发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做到好中选优,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对象推荐出来。

  二、各申报对象要按照《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惠州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附件)的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县(区)属单位申请须经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并提交初审意见。

  三、各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4月30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申报表》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下载。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

  联 系 人:陈志彬、徐怡琳

  联系电话:2789387

  电子邮箱:rsjzynljsk@huizhou.gov.cn

  

附件: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惠州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