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19〕77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相关规定,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平台申报。
申报基地须获得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认定。我市相关基地有:广东思科科技园有限公司-物联网孵化基地(惠城区)、名巢科技创意产业园(博罗县)、惠州市惠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惠州民营科技园孵化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科技园有限公司-仲恺高新区小企业孵化基地(仲恺高新区)。
二、有关要求
(一)截止日期:市工信局受理时间为4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1.县(区)推荐上报文一式1份(含《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2.申报单位纸质申报材料(光盘)一式4份;3.申报材料需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采用胶装或线装,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严格把关。请各县(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等工作,推荐上报文中需对申报对象条件的符合性、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粤工信服务函〔2019〕774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2日
(联系人:李曼西;电话:2892163;邮箱:28921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