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各拍卖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广东省商务厅委托惠州市商务局对惠州市202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企业(以下简称拍卖企业)开展年度核查工作。惠州市应参加2024年度核查企业共27家,其中,25家企业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2家企业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现将年度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合格企业5家(详见附件)。请有关企业于2025年5月30日前到惠州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404室,联系电话:0752—2231629)。 二、限期整改企业20家(详见附件)。请有关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并于6月10前将书面整改材料报惠州市商务局审核。 三、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的2家企业(详见附件)列为不合格企业,上述企业如不再从事拍卖业务,请依法办理注销手续,交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特此通报。 惠州市商务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