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对“惠州市引进科技创新资源部署重大科研平台建设模式与发展路径研究”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选择具有相关研究经验并参与过承担政府部门委托项目的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
项目一:惠州市引进科技创新资源部署重大科研平台摸底调查研究
项目二:惠州市引进科技创新资源部署重大科研平台发展路径研究
二、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20万元。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一:
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发展定位,推动我市创新平台研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建设国内一流城市更好的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加快推动惠州市引进科技创新资源平台的优化部署及高质量发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惠州在科技资源集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着组织性、计划性、针对性不强、一流科研机构缺乏等问题,亟待从区域和产业的全局出发,统筹推进战略科技资源的引进和布局,组织开展摸底调研,分析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二)通过开展专家咨询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系统分析惠州市汇聚科技创新资源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存在问题;
(三)研究提交《惠州市引进科技创新资源部署重大科研平台摸底调查研究报告》。
(四)质量要求:达到相关政策、业务和技术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项目二:惠州市引进科技创新资源部署重大科研平台发展路径研究
基于对惠州市引进科技创新资源部署重大科研平台摸底调查,开展创新平台发展路径、模式选择、影响因素等方面研究,形成系统的政策参考体系,对惠州引进科技资源的实践发展和政策制定提供现实指导意义。具体要求如下:
(一)以探索汇聚科技资源的影响因素、发展路径及提升惠州创新能力为导向,为解决引进创新资源创新平台的高质量发展路径提供机制设计和配套制度,以推动政府管理部门政策制定和出台,提供切实可行、具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通过开展专家咨询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系统分析惠州市构建高水平科技创新发展路径和政策建议;
(三)研究提交《惠州市引进科技创新资源部署重大科研平台发展路径研究报告》。
(四)质量要求:达到相关政策、业务和技术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五、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
(二)在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四)具备省、市级科研创新平台政策研究、成果转化研究基础,具备省、市科研创新平台管理经验,相关服务团队人数不得少于5人。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递交以下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1、2、3必须提供)。
(一)供应商简介;
(二)经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提交成果时间、报价);
(五)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的佐证(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
以上材料必须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必须密封盖章。
七、本公告期限: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5日止。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17:00(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工作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九、递交报价文件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号11楼1113室,惠州市科技局产学研与科技合作科。
联系人:张娜
联系电话:0752-2808736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