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建设领域优化审批服务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域专项整治 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报告指出的问题,及时补足短板,堵塞漏洞,举一反三,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动建立对标先进、同城同标、全城通办、能快则快的项目建设提速政策体系和全过程监管体系,助力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进一步优化建设领域审批服务,明确自然资源行政许可业务办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通知中所述审批事项均必须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各单位要主动协调政务服务中心做好事项进驻工作,确保申请单位可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直接申请办理相应事项,实现“一窗通办”。
二、明确办理平台。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审批事项应通过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称“工改系统”)进行业务审批,本通知中所述相关事项即日起均通过工改系统办理相关业务(或将数据传输至工改系统),确保工改系统产生相关审批数据。各单位按照落实,采用网上申报、不见面审批的方式进行。
三、统一事项受理材料清单。为进一步精简办理材料,大力推行一次告知、一表受理、一次办好,我局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17项事项受理材料清单进行了再次统一明确(详见附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的清单要求受理,不得擅自增加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不得私设“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
四、统一事项办理时限。按照“依法合规、便民高效”的原则,各单位需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图”明确的业务受理材料审批流程要求的限时办结,提升服务效能。
五、统一事项办理流程。对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局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17项事项受理材料审批流程进行了再次明确(详见附件),请各单位严格按流程办理,严禁“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
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建设领域优化审批服务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政数部门统一将相关标准同步更新至政务服务网和工改系统,各单位严格按要求落实,相关材料清单和审批流程图在各单位官网同步公开。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