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的有关规定,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举行《惠州市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修改草案)》(以下简称《修改草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5:00。
(二)听证会地点: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副4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内容
(一)听证陈述人对《修改草案》进行修改说明;
(二)听证代表对《修改草案》质询、提问和提出意见、建议;
(三)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代表的质询、提问进行答辩;
(四)听证陈述人和听证代表对《修改草案》作最后陈述。
三、听证参加人员产生办法
(一)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听证记录员、听证陈述人由听证组织部门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确定;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注《修改草案》的人员共11人;上述申请报名人数不足时,由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邀请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参加;申请人数超过时,由申请人共同推选或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听证代表。听证代表确定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将在本局网站上公布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名单。
四、听证申请
(一)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17:00;
(二)报名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需填写听证会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交,申请人需一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委托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可通过现场递交、邮寄、电子邮箱报名形式提出申请;
(四)报名(邮寄)地点: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十五楼1506办公室;
(五)报名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 0752-2167769, 邮箱: zrzyjbyzx@huizhou.gov.cn。
五、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权利:
1.有要求或放弃听证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认为听证主持人、记录员与拟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有权申请回避,并说明理由;
3.有陈述、申辩和质证权利;
4.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在举行听证前向行政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听证代表在听证会上有下列义务:
1.应当准时到场,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2.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3.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附件:《惠州市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听证会申请表.docx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3日
(联系人:朱工,电话:2167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