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我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我局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市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41次,按规定完成年度述法,发挥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作用。二是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牵头协调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系列重要文件,修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增设依法行政、涉外法治协调小组,建立依法行政协调研判工作机制。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我局增设法治调研和督察科(涉外法治工作科),增强法治工作力量。三是压实关键少数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组织各县(区)和市直单位394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强化考核导向,改进市县镇三级综合考核、绩效考核体系的依法行政指标,完成2025年度考核任务。四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市政府常务会议2025年学法计划建议清单》,承办市政府常务会议法治学习专题讲座两场(次),推动市政府常态化学法机制落实。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作用,指导全市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宣传983场次,完成市依法行政教育基地第一期建设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五是统筹落实重大法治工作任务。支持健全政府依法治理体系改革,配合出台涉及市对区财政管理、市级政府投资管理、规划和下放审批权限等方面政策文件。参与镇街执法体制改革,落实三张清单工作要求,推动全市70个镇街调整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事项数平均减少七成,并因地制宜实现差异化放权。创新运行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成为服务市场主体的前沿阵地,主动摸排、收集和受理问题线索133件,办结128,解决一批痛点堵点问题。组织各级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应诉备案审查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评议,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保持100%出庭应诉常态。

(二)统筹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供给。围绕惠州高质量发展,起草我市2025年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全年参与推动出台《惠州市供电设施管理和供电服务条例》《惠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提请市人大审议《惠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惠州市农村建房管理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惠州市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惠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3部政府规章,聚焦城乡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构建书面审查为主,当面研讨相结合的审查机制,一对一、面对面指导起草部门,进一步压实起草部门内部合法性审核责任。全年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核(查)意见306份,参加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相关座谈会论证会70场。

(三)持续完善重大决策法治风险防范。积极服务我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把好重大政策、政府合同法律审查关,从法律问题的善后向法律风险防控端口前移,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保障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防范法律风险。2025办理市政府交办或部门提请审查的各类法律事务617件,参加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政府合同前期法律论证协调会69次。

(四)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报请市政府印发《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的通知》(惠府办函〔20258号),统筹市、县两级政府启用执法协调监督局,探索司法所协助参与执法监督,修订《惠州市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工作指引》,初步构建覆盖市县镇三级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二是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牵头制发《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司法行政、公安、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19个重点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牵头负责、县区部门整体推动的工作格局,大力推进粤执法+“粤商通、在线监管系统等非现场执法方式,率先开展亮码入企试点,组织制发执法监督文书446份。顺利通过中纪委、司法部、省专班组四轮实地督导,创新举措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肯定,获人民日报、新华社报道三是狠抓镇街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市、县两级定期调度形成上下一体工作格局,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保障支持乡镇(街道)规范拆除类重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试行)》,对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的县区和镇街开展巡回指导。推出执法协同、业务指导、风险提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优化全过程记录等工作机制22项,组织开展镇街执法队伍大比武、执法人员轮训、执法资格考试等活动,参与人数达1400人,提升镇街执法业务水平。四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印发《2025年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要点》,成立市、县(区)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协调联动工作小组,指导县(区)建立行政复议调解机制,全市调解率达38.7%。推行掌上复议模式,让申请复议群众少跑路。综合运用提示函、意见书、建议书、抄告函、通报等监督措施,以点带面加强个案纠错、类案规范。全年复议机构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提示函64份。

(五)构建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关于做好广东法律服务网在线提供法律服务的通知》,修订《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指引》《惠州市法律援助机构案件回访制度》《惠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值班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各级综治中心深度融合,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综治中心运行工作指引》,组织全市司法行政部门选派业务骨干107入驻市县镇三级综治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安置帮教等服务工作,分别通过调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方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596件、391件、235件。二是抓实抓紧法律援助工作。强化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全流程监管,开展2024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实现我市法律援助案件抽查合格率100%。获得省法律援助局通报表扬。聚焦劳动者、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特点和需求,开展安心行动”“护苗行动等活动,擦亮法援惠民生志愿服务品牌,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44件。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牵头制定《市政府常务会议2025年学法计划建议清单》《惠州市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2025年惠州市普法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实体化运作紧扣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青少年、农民工等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以法治+非遗形式,举办千锣百鼓奏法韵·非遗薪火传法治等特色普法活动。全市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4787场次。四是持续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加强对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我市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依规办理法律服务行业相关信访、投诉、举报案件。

(六)构筑坚固防线聚力维护安全稳定。一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坚持应收尽收,落实复议前置以及争议先行引导机制,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637宗。二是稳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将人民调解力量主动融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关于深化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对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访调对接工作机制,运用调解方式办结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17探索铁路公安+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实现警调对接工作新突破,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08宗、形成调解协议书19三是指导惠州公证处构建诉讼+公证多元解纷机制。形成前端预防+中端调解+末端执行的全链条治理模式,助力金融案件依法强制执行。四是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管理。统筹全市7个县(区)完成具有独立执法资格的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教育矫治措施推陈出新,综合运用入矫第一课”“每月一主题”“震撼教育等方式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道德教育,被省司法厅推广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全面严格落实集中点验、入矫教育、实地查访、定期报告等管控措施,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的衔接管理、安置帮扶等工作,顺利完成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任务。五是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市强戒所严格落实应收尽收、三级带班制度和形势研判制度,狠抓四大现场直接管理、紧盯五个重点三道防线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面防范场所安全管理风险。建所至今实现连续30六无安全目标,居全省第一、全国第六。

(七)推动涉外法治工作取得突破。一是建强涉外法治服务平台。推进跨区域合作,我市律师协会与国际公益法律服务协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6家律所与港澳律所达成联营协议。组建涉外法律服务团,以专业团队+重点项目模式对接企业出海法治需求。二是加强人才引育。引入10名大湾区律师来惠执业,培育5名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1名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邀请港澳资深律师举办专题讲座21场,累计培训本地律师超千人次。目前全市拥有3家省级涉外律师事务所、86名涉外律师,70名律师入选省级涉外人才库,建立5个实践教学和培训基地初步形成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矩阵。

二、存在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展,但对标市委、市政府的更高要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仍存在短板与差距。一是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统筹政府立法的前瞻性还需改进,执法监督的刚性和穿透力不够强,监督行政违法的效果不够凸显;涉外法治人才储备比较薄弱。二是司法行政系统队伍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服务大局的主动性还需增强,纪律作风仍然存在短板。

三、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以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为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一)进一步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市依法行政教育基地作用,常态化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督促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优化综合考核和绩效考核法治指标,发挥指挥棒作用。深化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建设,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力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项目培育工程,努力申报全国第四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二)进一步统筹推动科学立法与精准立规。参与重点领域立法立规。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惠州市优化市场主体服务条例》立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聚焦百千万工程、稔平半岛、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建设等区域发展战略,以及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制造业当家等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一批小快灵”“小切口、管用有效的制度文件。修订政府立法程序规定,提高政府立法立规工作计划的执行力度。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时破除妨碍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性障碍。

(三)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保障机制。指导和推动建立重大项目全周期法律服务机制,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针对部分政策实施后反馈较多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指导有关部门及时开展决策后评估。

(四)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对执法突出问题实施挂牌督办、提级监督。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制定《惠州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建设联合执法检查子系统,推广亮码入企,深入实施非现场执法、白名单企业生产安静期、分级分类监管等措施,减少检查频次。坚持推进镇街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做好“三张清单”执法职权调整“后半篇文章”,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调整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升府院联席会议机制运行质效,加大监督行政行为的力度。

(五)持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常态化排查研判矛盾隐患。提升精准普法质效,积极回应群众涉法热点难点问题。健全5+4”调解联动机制,推动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与商事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深化年活动,保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合格率100%,深化一群体一品牌建设活动。健全与其他政法机关协同工作机制,加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戒毒干警参与基层矫正和安置帮教力度,提高社区矫正社工与对象配比率

(六)深化涉外法治建设。落实涉外法治工作协调、联络、人才培训机制。推动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和举荐机制关于法律专业人才的规定,提高对涉外法律专业人才的政策吸引力。组织涉外律师为重大商务活动提供服务,设立港澳律师服务工作站,支持打造一流的涉外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