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总体部署和建设要求,紧紧围绕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自然资源法治支撑和保障。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发挥头雁效应,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党员干部带头谋划、带头实施,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方式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认真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二十大报告,同时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三会一课”等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习共10次,其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54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1次。二是立足现有条件,营造浓厚学习氛围。通过党务宣传栏、工作群转发学习文章、发放《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等读本,充分让党员干部耳濡目染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专题辅导学习,全面学习深入领悟。邀请市百姓宣讲团市直机关党员模范宣讲队成员到我局作辅导报告,引导全局党员干部以更大的视野、更高的站位,系统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我局印发《惠州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惠州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普法计划暨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惠州市自然资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等通知,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同时,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目前,组织自然资源系统普法专题培训讲座8次,局务会议集中学习5次。

  (三)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落实好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知识和素质。坚持自觉守法,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坚持带头学,管好队伍,借助“三会一课”开设法治讲堂,强化干部法制教育,严格要求全局机关干部在法律法规政策框架内开展工作。目前,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2次,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法制部门牵头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建设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管理自然资源的工作本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我局印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案》,查找工作短板和滞后环节,扎实推进我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严格落实制发程序。2023年我局负责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印发实施1件、正在制定送审1件)。同时,对我局牵头起草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专项清理。经清理,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7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依法有效。按照国家、省市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查、审核共计976件,其中,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重大决策及重大请示文件12件,政府合同91件,发文审核765件。四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三项制度”的要求,在政务网站发布公示执法案件办理信息、完善执法文书档案证据资料、重大执法决定事项全部纳入法制审核范围。目前,我局行政机关在职在编人员73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人员数量共41名,持证占比56.16%。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少行政案件发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推动我局做好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的相关工作,依法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目前,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28宗(已审结19宗),行政诉讼案件共39宗(已审结12宗),办理法院、检察院及部分企业各类调查函共24宗。六是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我局印发《关于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大排查、大防范、大接访、大包案、大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印发<惠州市自然资源信访业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等通知,开展全市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大排查、大防范、大接访、大包案、大化解”专项行动和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七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印发《关于做好惠州市自然资源领域建设领域优化审批服务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统一办理流程和时限,实现“一窗通办”。大力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推进行政检查工作,提升监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不断创新服务,以“互联网+不动产全记”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扎实推进不动产“+金融、民生、+法院、+税务、+公安、+纪委、+仲裁”等服务,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交房即发证”“全市通办”、“跨城(省)通办”等稳步开展;实现了局微信公众号“以图查房”及微信小程序“惠小登”不动产登记在线智能导办服务;全面推行非公证继承告知承诺制,制定印发了《惠州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和《惠州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受遗赠)办事指南》;科学规范设置窗口,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一窗通取”,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2023年共办理“+金融”“+民生”“+法院”“+税务”“带押过户”“全市通办”“交房即发证”等7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约29.1791万宗。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按照《惠州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普法计划暨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服务下基层”活动及“咨询台”普法5次,赴镇街、村委(社区)以及综合执法队成员培训讲座2次,派发《土地管理法》等宣传读本、手册15种共1640份。在媒体平台发布普法宣传文稿约115篇,阅读量超5.27万人次。十是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标准化流程,完善协同办理、复杂申请会商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参与共同研判,实现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69件(办结158件,均未收取费用)。同时,在我局网站发布信息1141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63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390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391条。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程序运用不够规范,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运用不到位、不够熟练。二是部分单位信息归集目录不全面,“双公示”上传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三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持有执法证人员数量离100%的既定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二)原因分析。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学习掌握不到位、不够熟练,依旧习惯运用传统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方法开展工作,也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业务不熟练,又没有经过系统的执法培训,对法律法规似懂非懂、一知半解,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依法行政的效果和目的。三是部分单位对“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和流程不熟悉,协调不畅、合力不强,未形成完整统一的监管体系,部分业务工作专业性强,执法力量薄弱,造成监管要求较高和执法水平扁平矛盾突出。四是由于目前行政执法队伍中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参差不齐,还不能适应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同时,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队伍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学用结合,把理论学习与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自然资源工作结合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不断夯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学习质量,深化学习教育。同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主题教育是统一全党思想意志行动、始终保持党的强大凝聚力、战斗力的必然要求等重要论述。

  (二)健全工作保障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自然资源系统内部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政府职能,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各项工作,推动“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落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要求,全面公布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准确录入行政执法数据。

  (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化解体系,减少行政矛盾纠纷。持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相关法律合法性审查及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畅通社会群众、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建议渠道,督促指导涉案县区局着力做好复议诉讼案件的调解化处工作,找准切入点,强化调解力度,加快推进调解工作进度,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内容,依法推动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机制,保障案结、事了、人和。

  (四)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及“放管服”工作。切实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尤其是涉及我局牵头改革事项,牢固落实“放管服”相关改革措施,把责任、措施落到实处,推进持续优化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扎实做好迎接省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五)继续强化普法活动宣传力度,大力抓好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加大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用法律法规武装头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结合党员活动、业务工作和法定活动日等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组织开展普法服务下基层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意识,确保自然资源领域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的保障,信访量明显减少。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