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2020年8月11日前完成网上推荐。
联系方式: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科 李豫军 2829099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