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惠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惠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详见附件1、2)印发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183号)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必经程序。

  附件:1.惠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惠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日





  

  附件1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牵头承办单位

配合落实单位

组织专家咨询论证

活动计划时间

备注

1

修订《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

征地中心

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

2024年6月


2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物流用地出让管理 促进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科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2024年9月


3

修订《惠州市“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办法》

建设用地管理科

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4年9月


4

制定《惠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

海洋规划与经济科

沿海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

2024年9月




  附件2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序号

听证事项名称

牵头承办单位

配合落实单位

组织听证

活动计划时间

备注

1

修订《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

征地中心

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

2024年5月


2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物流用地出让管理 促进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听证会

国土空间规划科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2024年7月


3

修订《惠州市“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办法》

建设用地管理科

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4年8月


4

制定《惠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

海洋规划与经济科

沿海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