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 |||||||||
| 填报部门(公章):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 填报日期:2024年3月26日 | ||||||||
|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 | 抽查日期 | 关联信用风险分类要求 | 实施部门 | 备注 |
| 1 | 地质勘查活动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监督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一、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合法合规情况 二、单位管理和专业能力情况 三、安全生产情况 | 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 不低于5% | 7-8月 | 无 | 地质与海洋勘查防灾科 | |
| 2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 不定向抽查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备案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落实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与验收情况 | 行政相对人 | 不低于10% |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时间安排 | 无 | 生态修复和矿产管理科 | 1.<土地复垦条例》第八条。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 877号)。 |
| 3 | 土地复垦监督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备案、土地复垦资金保障与使用管理、土地复垦实施与验收,以及复垦利用与成效等 | 行政相对人 | 不低于5% | 预计10月开展 | 无 | 生态修复和矿产管理科 | 1.《土地复垦条例》第八条。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 3.《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公告》 (2017 年第 23 号)。 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
| 4 | 土地出让公告发布监督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市、县土地出让公告是否依法依规发布。 |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不低于5% | 7-10月 | 无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
| 5 |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海域使用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一)海域使用权人执行用海管控目标落实情况; (二)海域使用权人缴纳海域使用金情况; (三)海域使用权人是否存在未批先用、少批多用、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行为; (四)有无违反海域、海岛法律法规其他情况 | 行政相对人 | 不低于5% | 5-9月 | 无 | 海域海岛管理科 | |
| 6 | 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测绘质量监督管理 | 不定向 | (一)成果类检查是对抽检项目成果进行项目质量判定。 (二)非成果类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检查项目: 1.执业合法性检查; 2.专业技术人员架构及人员条件情况; 3.仪器设备检定情况; 4.测绘标准执行与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情况; 5.测绘质量管理情况。 | 行政相对人 | 不低于5% | 5-9月 | 无 | 测绘地理信息科 | |
| 填写 说明 | 1.该表由各部门填报(不含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2.抽查类型可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 3.抽查事项请按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内容填写;根据部门监管工作特点、工作实际开展的事项抽查,请同时备注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