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健全本市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提高立法质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粤司〔2021〕327号)和《惠州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指引》(惠市司〔2023〕79号)相关规定,在单位推荐和公众自荐的基础上,经严格评审筛选、公示等环节,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确定14家单位作为首批惠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类别

单位名称

1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基层派出机构

惠城区汝湖镇人民政府

2

惠阳区政府淡水街道办

3

博罗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4

博罗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

5

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

6

事业单位

惠州市图书馆

7

博罗县博罗中学佳兆业学校

8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大亚湾开发区新联社区居民委员会

9

大亚湾开发区新寮村委会

10

法律服务机构

广东旭华律师事务所

11

行业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

惠州市民营企业家联合会

12

惠州市招标投标行业协会

13

惠城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14

惠东县惠东女鞋推广中心

  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上述立法基层联系点应当按照《惠州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参与并协助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参与本市立法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不断提高本市立法质量,为法治惠州建设做出贡献。


  惠州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