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林〔2023〕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惠州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3–203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惠州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2-2035年).pdf
2.《惠州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2–2035年)》解读.doc
惠州市林业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