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法律法规要求,为做好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质性节能审查工作,提升我市节能管理水平,决定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配合我局开展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服务项目名称:2024年度惠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服务内容:公开遴选3家中介服务机构,根据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的工作安排,及时组织专家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意见并编写完成节能评审报告。
(四)服务费用:每个项目评审服务费用为2万元(贰万元整),包括:材料审查费、专家劳务费、食宿费、评审场租费、交通费、服务费、资料打印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最终服务费用按照服务期内实际评审的项目数量,每季度进行结算。
二、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三、报名条件
1.具备《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的通知》(惠府办〔2012〕45号)中第六点规定的条件,具体为:
(1)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3.经营范围应标明具有从事节能咨询服务、节能技术服务、节能评审服务等。
4.拥有石化、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能源、电力等领域、熟悉国家及省节能审查有关政策、具有丰富节能审查经验、固定合作的专家库团队不少于20人(外机构合作人员,需提供专家库汇总表、专家身份证复印件及职称证明等,节能评审工作中从专家库抽取专家比例不得低于60%)。
5.拥有一支长期从事节能咨询服务、熟悉国家及省节能审查有关政策、具有丰富节能审查经验的队伍(本机构工作人员,以购买社保为准),其中:从事节能咨询服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含5人),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含2人)。
四、申报材料
报名参加遴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需提交申报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申报表(填写机构基本情况、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近三年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节能评审服务方案;
(三)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如有授权,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关于机构具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声明;
(五)项目申报承诺书;
(六)机构专业实力、业绩等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以购买社保为准,提供员工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七)近三年企业信用报告等有关信誉证明材料。
申报书一式三份,封面盖章并盖骑缝章。
前来报名的代表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法人授权报名委托书原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下午5点前;
(二)报名地点:惠州市云山西路6号5号楼212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邱悦,0752-2888269。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附件:1.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2024年度节能评审服务第三方机构申报书(样式).wps
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