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大亚湾开发区工贸局、仲恺高新区科创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415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的要求,我局修订编制了《惠州市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惠州市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惠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及市直有关收费部门要依据本收费目录清单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核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根据收费政策的调整,及时更新公布。
本目录清单清理规范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此前已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 惠州市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