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力探索建筑垃圾处置的“惠州解法”,逐步实现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从“乱”到“治”、从“治”到“智”的全面转型,我局在深入调研和总结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惠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文稿,我局决定举行立法听证会,现就立法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8日(星期日)下午3:00

  地点: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九楼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惠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的意见和建议。

  三、报名方式

  凡年满十八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全市公民均可报名参加。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可以推荐相关人员参加。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9月15日17时前通过电话报名(联系人:陈会容,电话:0752-2529222),或者直接将报名表(附件2)提交至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境科(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2-1号,联系电话:2081932,电子邮箱:cgjsrhjk@huizhou.gov.cn)。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产生方式

  我局将根据报名人员的代表性、利害关系、行业特点、报名顺序等情况,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10至15人听证陈述人,并提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我局邀请产生。听证代表应当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按时参加听证会,并围绕听证事项陈述观点和理由。

  附件:1.惠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2.听证会报名表.docx


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