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3年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粤知〔2023〕16号,见附件1)、《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3〕297号,见附件2)的工作要求,我局开展2023年度专利调查工作暨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一)惠州市2023年度专利调查对象为专利权人106名(详见附件2),及其截至2022年底维持有效的专利201件,预留样本若干个;
(二)惠州市2023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为全样本调查,主要包括:专利服务、商标服务、版权服务、商业秘密服务、植物新品种服务和其他知识产权服务,涉及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商用化服务、培训服务以及其他服务,共68家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法人位(详见附件5).
二、统计调查方式
统计调查方式。本次统计调查由惠州市知识产权协会协助完成,采用电子填答系统,调查样本链接及验证码由惠州市知识产权协会发放至各单位,并指导其登录电子填答平台填写调查问卷。登录网址:https://cnipa.idata3d.com/xxxxxx。
三、有关要求
(一)此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63号,相关单位或个人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切实防止瞒报、漏报、虚报现象发生。
(二)我局及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将对所填报的资料及数据保密,请各调查单位认真配合,协助完成调查工作;
四、联系方式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52-2831292;
惠州市知识产权协会:谭腾光,0752-2223360,13249366623(微信同号)
附件:
3.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pdf
5.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业调查填答说明(填答单位).pdf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