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管殡葬服务机构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8号)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局和市民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管殡葬服务机构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现就该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18年7月,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发出《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8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我省殡葬服务价格有关政策,并要求各地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收费进行清理规范,重新核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根据《通知》的规定,按照定价管理权限,市管所辖城区范围内的殡葬服务机构,县管辖区内的殡葬服务机构,为此,市发展改革局和市民政局对市管殡葬服务机构的收费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市管殡葬服务机构收费管理的意见。
二、调整市殡仪馆部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通知》规定,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遗体消毒、遗体存放、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等7项,前三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执行省定收费标准,其余4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市、县政府价格部门制定。结合实际,对市殡仪馆以下3项基本服务收费做调整(核定):
(一)调整遗体火化费收费标准。市殡仪馆已达到二级殡仪馆,按省的规定执行二级殡仪馆火化费的收费标准,从现行220元/具调整为230元/具。
(二)补充核定简易标准型骨灰盒(盅)的价格。目前尚未单独核定价格标准,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进货价格加合理进销差率的原则,核定简易标准型骨灰盅(盒)为80元/个。
(三)调整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收费标准。原市物价局核定租用小型告别厅的收费标准为400元/间,但2014年我市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免费保障后,市殡仪馆实际是按200元/间.次的标准执行并与市财政结算,所以本次按现行实际标准调整,并明确所含内容,即:可容纳20-30人,提供横幅、竖联、绢花圈4个(租用)和音响设备等。
除上述3项基本服务收费外,其余4项基本服务维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即:(1)“遗体接运”按省定标准执行,城区内每具180元,农村、跨市(县)3.5元/具.公里;(2)“骨灰寄存”按省定标准执行,每年70元;(3)“遗体消毒”维持现行每具100元标准执行;(4)“遗体存放(冷藏防腐)”维持现行100元/具.天标准执行。
三、严格落实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惠民〔2014〕56号)和《关于印发<惠州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惠民〔2015〕75号)规定:对在本地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以及在本市死亡且在本市殡仪馆实行遗体火化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免除上述7项基本服务费用,市殡仪馆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对向非免费对象提供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按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考虑到在实际执行中,属于免费对象的丧属选择的基本服务可能在品种、规格、期限等方面超出了免费条件,如遗体接运选用非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火化选用高档火化炉、骨灰寄存超过10年、遗体存放超过3天、遗体告别厅租用非小型告别厅、骨灰盒选用高档品种等,为了兼顾满足丧属的需要和落实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对这种情况在收费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即:免费对象的丧属要求的基本服务项目超出免费条件的,扣除核定的价格后收取差价。
四、将市殡仪馆遗体包裹收费项目费用纳入殡葬基本服务免费范围。
此项收费是在遗体处理过程中必须发生的费用,原市物价局2011年按省的规定核定收费标准为每具150元。我市2014年起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免费保障政策时,未明确此项目是否纳入免费范围,目前我市4家殡仪馆中,博罗县殡仪馆和龙门县殡仪馆未收此费,市殡仪馆、惠东县殡仪馆仍有收取。鉴于此项目具有基本服务特性,取消市管收费项目,纳入殡葬基本服务免费范围。
五、补充核定市殡仪馆丧葬用品价格
《通知》规定,除殡仪馆提供的租用纸(绢)花圈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殡葬用品租用和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尽可能减轻丧属负担的原则,核定每个花圈(不分大小规格)的租用价格统一为28元。
六、放开惠州市殡仪馆选择性服务项目收费
《通知》规定,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外,殡葬选择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的规定。为此,市民政局、市物价局2012年核准的市殡仪馆选择性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予以废止。
七、加强市管公墓服务收费的管理
《通知》规定公墓具体收费标准由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民政主管部门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目前市直管理的长青墓园和惠安墓园两个经营性墓园暂维持现有核定的标准不变,今后如需调整按程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