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6年3月23日

处理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

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 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事实

行政处理

的种类

和依据

行政处理

的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处理

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粤惠知法裁字〔2026〕3号

“眼罩”(专利号:ZL20223008****4)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纠纷

惠州市***科技有限公司

91441322MA****4EX0

张**

请求人请求本局确认被请求人未经其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其专利号为“ZL20223008****4”,名称为“眼罩”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经审理,本局认为被请求人实施了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确认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确认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以在收到本行政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6年3月23日

2

粤惠知法裁字〔2026〕4号

“眼罩”(专利号:ZL20223017****2)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纠纷

惠州市***科技有限公司

91441322MA****4EX0

张**

请求人请求本局确认被请求人未经其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其专利号为“ZL20223017****2”,名称为“眼罩”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经审理,本局认为被请求人实施了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确认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确认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以在收到本行政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