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市餐饮行业相关商(协)会:

  为规范我市餐饮行业经营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违法行为,现就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市场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经营行为自律,严格依法经营。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在开展促销活动时,应醒目标明活动期限,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店内菜单、价签、点菜 APP 等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提供鲜活产品等商品时,应明确标示当日价格,不得使用“时价”等模糊语言。需收取“茶位费”的应当在醒目位置做好公示。

  三、使用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得使用不合格或作弊计量器具,确保交易计量准确,杜绝短斤缺两行为。

  四、不得发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尊重消费者个人消费意愿,不得强迫和诱导消费。

  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不得以任何方式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展示“光盘行动”“节约粮食”等反食品浪费标识,主动提示消费者合理点餐,积极参与“光盘行动”,弘扬勤俭节约美德。积极提供公筷公勺、打包服务,通过推广小份菜、半份菜等形式,为宾客提供多样化、灵活简便、分量适宜、绿色健康、安全安心的餐饮消费选择。

  请各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经营,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如出现未明码标价、强制消费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对涉事经营主体进行处罚。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证据,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惠州市商务局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