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粤享暖冬乐游广东”消费季活动部署,我市于2025年12月13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组织开展2025年“食在惠州”宴席消费券活动。本次活动通过发放宴席消费券,对消费者到店宴席消费补贴,以提振餐饮行业大额消费活力,赋能宴席餐饮业态复苏。具体操作指引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5年12月13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惠州市民、到惠游客。 三、活动平台 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云闪付) 四、发放方案 (一)消费券档位设置 设置5档:满10000元减2000元;满20000元减4000元;满30000元减6000元;满40000元减8000元;满50000元减10000元。 (二)消费场景 仅限婚宴、寿宴、乔迁宴等线下宴席消费,每个订单3桌起用。 (三)用户使用要求 同一用户在一个发券周期仅能领取1张消费券,过期未核销可继续领取,但整个活动期间仅能使用一张。同一宴席消费订单仅能使用1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严禁拆分宴席订单核销。 消费券领取之日起7天内有效,限每期核销有效期内使用完毕。有效期结束后未使用的消费券将由系统自动收回,滚动计入下批次发放。 五、活动操作指引 1.申领流程 用户在活动期间登录云闪付APP完成实名认证,在发放时段点击“粤享暖冬”栏目,点击“食在惠州”餐饮消费券页面,进入宴席消费券领券页面点击申领,按先到先得原则发放,领完即止; 消费券领取后绑定用户实名信息,平台锁定领取记录,不可转赠、转让。 2.核销流程 用户预订宴席时,需提前告知商家使用本消费券;宴席举办完成后,用户在核销消费券时,须向商家提交现场凭证:1张用户本人在宴席现场照片(显示正脸);用户支付宴席消费金额,由商家通过“粤焕新”平台发起核销申请,并同步上传以下资料: ①实名发票:发票购买方信息姓名处须填写核销用户本人的真实姓名,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须填写用户身份证号(须开具个人发票,不得开具单位名称);开票项目须为“餐饮服务”。 ②现场凭证:1张用户本人在宴席现场照片(显示正脸)。 ③消费佐证:消费账单、用户支付凭证。 “粤焕新”平台初步校验资料完整性后,提交市商务局;市商务局组织审核通过后按资金拨付流程向参与商家拨付补贴资金。 六、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资金使用完毕我市即停止活动。 本操作指引未尽事宜,由惠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惠州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