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建设要求,持续推动依法行政走深走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惠州加快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提供坚实有力的自然资源支撑与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思想政治引领,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一)突出政治引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计划,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彻到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25年召开党组会议37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0次。

  (二)坚持学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深入推进房地产领域治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计划》《关于组织召开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业务培训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党组书记讲党课、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讲廉政党课、“以案释法”、房地产领域整治业务课程等学习培训,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人员的法治素养,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2025年组织干部职工能力提升讲座培训10次。

  (三)夯实法治基础,提升法治建设质效。印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惠州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惠州市关于加强养殖用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各领域全过程,推动法治建设规范化、法治化。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建设要求,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党组工作部署和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布置,把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等制度,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统筹谋划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工作具体落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2025年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2次。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为自然资源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制度供给支撑,推动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配合做好《惠州市农村建房管理条例》制定出台,修改完善立法项目涉及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地质灾害等条例内容。规范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惠州市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总体规划”等2个事项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狠抓推进落实。强化合法性审查,将合法性审查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决策事项,不得提交集体会议讨论决策。2025年开展合法性审查共150余件。

  (二)纠治行政执法乱象,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印发《全市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组织召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动员部署会,深入排查整治涉企执法问题并逐项整改,加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此次专项行动和全市房地产领域专项治理为契机,着力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与工作效能,围绕行政处罚、行政征收、不动产登记、规划许可等重点领域开展业务培训,深化业务提升,推动标准化建设。

  (三)推动机制落地落实,营造宽松便捷的营商环境。印发《关于房屋征收实施房票安置的意见》,将房票安置作为破解征拆难题、惠及民生的重要抓手,全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督促指导县(区)完成房票实施细则印发,形成“市级统筹、县区实施”的工作格局。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再提升”审批便民化工作,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四)加强行政争议化解,精准有效为民排忧解难。2025年召开6次集体会议对已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深入开展源头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化解路径,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大幅减少进入正式审理程序的案件数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政府公信力。2025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已审结13宗,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5宗、已审结7宗;通过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案件6宗。

  (五)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推动构建“1+3”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由法制机构会同国土、海洋、矿产领域的法律顾问),建立“多维度、全方位”的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对于重大复杂审查项目,通过法律顾问论证方式破解难题,增强服务自然资源专业能力,有力提升自然资源行政决策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六)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理性维权,避免出现“应受理而未受理、应办理而未办理”等情形,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精准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问题,提升矛盾化解质效。对缠访闹访、以访施压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维护正常信访秩序。2025年接访群众反映自然资源事项共674件。

  (七)推动普法宣传走深走实,营造良好自然资源法治环境。坚持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同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开展进校园、进村组、进基层的法治宣传,创新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着力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为法律实施和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基础。2025年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普法宣传文稿共139篇,其中微信公众号海报75张、大厅电子屏海报68张、制作视频19个,累计阅读量超10万余次。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法制审核力量薄弱,难以满足法治建设需求。法制审核岗位人员数量有限,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日常监管和法制审查工作量。现有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影响了法制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二)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足,能力提升滞后。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系统性、针对性培训不够,培训内容与实际执法需求脱节。自然资源执法领域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执法实践日益复杂,现有培训力度无法满足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的需求,影响了执法效果。

  (三)历史遗留案件复杂,争议化解难度大。历史遗留案件时间跨度长、事实认定难,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受政策、法律、利益平衡等多重因素制约,行政调解、和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难度较大。行政相对人对自身利益的期待值较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导致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争议的难度加大。

  (四)“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有待加强。在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过程中,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对取消下放事项的跟踪落实和后续监管不够,对改革任务的统筹谋划和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将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强化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理论知识学习,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突出“十五五”规划衔接与新法新规宣贯。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专题讲座培训、“以案释法”等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理念,依法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机制,提升复议、诉讼工作质效。健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机制,减少行政争议发生。强化与检察院、法院、司法、公安等部门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法治协同。

  (三)进一步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推进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立法。紧跟国家、省的立法时序,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实际,探索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配套出台,充分吸纳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的意见,确保法规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配合省、市司法部门做好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扎实做好迎接省2025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做实做细相关工作,及时更新工作进度,推进持续优化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