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园林管理局:
你局《关于商请核准惠城区社区体育运动场所建设二期——南湖公园、埔前社区体育运动场所项目招标方式场所的函》(惠园函〔2018〕499号)及相关资料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2018—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惠府函〔2018〕302号)和市府办《关于同意2018年度惠州市城市规划建设维护项目财政资金直接投资类及其他资金投资类项目资金计划的复函》(惠府办函〔2018〕33号)精神,惠城区社区体育运动场所建设二期——南湖公园、埔前社区体育运动场所项目建设内容为增设乒乓球台及棋坪等体育设施,总投资估算30万元。现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对项目招标方式核准如下:
核准惠城区社区体育运动场所建设二期——南湖公园、埔前社区体育运动场所项目(项目代码:2018-441302-78-01-839779)设计、监理、建安工程可不进行招标,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专此复函。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