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导、刘淑华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南昆山群众建房及民宿发展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坚持办前沟通、办中联系、办后反馈原则,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召开座谈协商会,当面听取意见并进一步交流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南昆山区域建房及土地转化(宅基地)事宜

  对于代表们提出的“因南昆山全域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的原因,相关建房及土地转化(宅基地)政策无法适配到南昆山区域,现导致辖区居民建房难以按照正常流程进行审批,居民住房需求无法得到解决”的事宜,2023年3月27日,龙门县宅改办牵头组织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南昆山管委会等部门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学习居民建房用地审批工作,加快推进解决南昆山区域居民建房问题。

  经查,南昆山现有5个社区、23个居民小组,总户数为1277户,总人口4100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已完成的有2112栋房屋。另,对于提案中提及的“截至目前,南昆山较大型的度假村(酒店)、家庭旅馆、民宿、农家乐共373家(其中度假村、酒店16间;农家乐97家;民宿及家庭旅馆260家)”,从另一角度反映了南昆山辖区内居民住房还宽裕的现状。

  为此,经会议讨论后明确由南昆山管委会牵头组织五个社区进一步调研,摸清实情,进一步对辖区内居民住房刚需及意愿展开调查,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本地的土地管理相关政策,力争一个月内制定方案,由市直相关部门从政策及可行性层面给予指导后,提交地方政府决策实施。

  二、关于对南昆山酒店民宿升级改造配套设施的图斑给予认可事宜

  对于代表们提出的对惠州市建(构)筑物动态管理平台上涉及南昆山酒店民宿升级改造配套设施的图斑给予认可的建议,根据市整治“两违”办2023年4月14日印发的《惠州市建(构)筑物动态管理图斑核查处置工作指引(第二版)》(惠市整治“两违”办〔2023〕9号),对不属于历史存量违法用地且符合现有土地利用类型的老房修缮类图斑(建筑层数、占地面积未发生变化),乡、村庄规划区内符合现有土地利用类型和村容镇貌管控标准要求,确因生产、生活需要且四周未围蔽使用的临时棚类图斑,县级以上乡村振兴项目类、重点民生项目类图斑等,可按要求通过提供举证材料纳入其他图斑进行处置。对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或未按规划许可手续内容进行住宅建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六十五条的规定,应认定为违法建设,所产生的图斑须按照违法建设进行处置。

  三、关于民宿发展事宜

  对于代表们提出的民宿发展事宜的建议,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南昆山民宿发展的指导和监管,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一)优化证照办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告知承诺、信息共享、一站式办理等方式,优化民宿证照管理,简化审批流程,为旅游民宿经营者提供便捷、规范的证照办理服务。

  (二)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民宿工作管理机制,定期对工作推进中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三)龙门县已制定《龙门县民宿客栈经营管理服务规范》,下来将邀请旅游界或民宿专家讲课,并采取游学交流等方式充实线上线下课程,对民宿相关行政管理人员、民宿经营者、民宿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为龙门县旅游民宿行业输送更多实战型人才。对民宿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开展系统培训,不断提高对民宿新业态的认知和专业化管理服务水平。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