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的总体部署和建设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省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法治支撑和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一是旗帜鲜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4年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25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2次,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参会范围扩大到全体中层正职以上干部,确保全市自然资源工作不走偏不变样。同时,召开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专题研讨会,组织收听收看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对做好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学习宣传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把控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能力。为全面推进惠州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惠州市自然资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文件,党员干部紧贴自身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的针对性、知识性和系统性,熟悉行政程序,提高遵照程序、遵守程序、运用程序的自觉性。三是多举措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制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印发《关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2024年广东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工作方案》《惠州市2024年度土地双处置工作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四是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我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取得显著成效。依据“1310”具体部署中对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全力推进典型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规划编制工作,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了17.17平方公里,保障了551项重点项目空间需求,有力支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项目空间落地实施。完成包括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总体规划、最美旅游公路专项规划、市政公服设施提升、土地要素保障专题研究、最美旅游公路绿美和文旅规划等多层次并联开展的规划初步方案。按照实施深度提出用地布局方案,指导龙门县和博罗县将16个重点驿站、18个空心村整体改造、加油站等重大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服务环“南昆山—罗浮山”最美旅游公路落地实施,助力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高质量发展。确保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有序合规,为城市长远发展奠定法治框架。
(二)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总体部署和建设要求,紧紧围绕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细化创建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印发《关于调整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会审会工作规程(修订)》《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公文审签制度》等文件。把法治建设和自然资源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将“一把手”抓法治落到实处。认真梳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各专项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牵头单位、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保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和考评细则推进落实。
(三)强化重点工作推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进一步提升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能力。印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规程》,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升行文逻辑、优化文字表述,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和合法性,确保与上位法一致。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杜绝出现不规范公文。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印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程》,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实现行政决策合法性,避免行政决策失误,保证行政决策质量,提高行政决策效率。三是切实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落实。印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促进政府依法决策,规范政府合同审查工作,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合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凡对外发布的可能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事项,均经过法制部门审核后再发出。2024年法制部门共开展合法性审查、审核920件,其中,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重大决策及重大请示文件8件,政府合同110件,发文审核268件,牵头办理其他业务函件390件。四是组织开展“限制竞争条款多”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开展“限制竞争条款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惠市场监竞争〔2024〕21号)要求,印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限制竞争条款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照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性文件。经清理,未发现我局现行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调整罚款上下限、违规设定罚款限额、违法设定行政处罚事项等问题。五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做好行政职权委托下放承接工作,印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调整衔接工作的通知》,细化市级和县区被委托实施的事项内容、执行方式及承接实施方式。同时,印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成立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及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专班的通知》《关于印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过推进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再提升”等一系列审批便民化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六全面推进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运用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基础性作用,采取有效举措,及时化解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和历史遗留问题。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和审批事项的研究、咨询和论证会议及风险评估工作均经法制部门牵头会同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和协助解决。2024年法律顾问参与办理业务共1509件,其中会办审核规范性文件2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请示文件10件、审查发文498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00件,审查部门(科室)文件900件。七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构建常态化监测图斑及年度变更调查图斑核实处置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惠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海洋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试行)》等文件,在自然资源系统内全面构建调查、耕保、执法、管制、利用等部门系统联动、高效协同工作机制,全省首创开展无人机巡查飞行,通过“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机制,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遏制耕地不合理流出,确保打早打小、快速整治。截至目前,全市2024年以来巡查时间累计60384.47小时,巡查距离为515413.5千米(51.54135万公里),2024年至今全市已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488宗,已作出行政处罚的453宗。截至目前,我局行政机关在职在编人员7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人员数量共55名,持证占比74.5%。八是主动履行出庭应诉工作职责,有效避免政府利益受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各类复杂、疑难案件和历史遗留问题。2024年答复行政复议案件共17宗(已办结10宗),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共21宗(已审结9宗),协助处理法院、检察院及部分企业办理各类调查函共40宗。同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1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真正做到了“应出尽出,告官见官”。九是突出重点增强实效,营造浓厚宣传氛围。2024年组织开展“普法服务下基层”活动及“咨询台”普法4次,赴镇街、村委(社区)、村小组以及综合执法队成员培训讲座3次,派发《土地管理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宣传读本、手册13种共850份。同时,广泛运用网站、宣传栏、标语等宣传形式,在媒体平台发布普法宣传文稿约118篇,阅读量超8.84万人次。十是着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印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修订)》,精准梳理并优化我局政府网站上的批前、批后公示事项,进一步统一公示格式、简化审批流程、增强公示效果,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截至目前,我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6余条,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2件。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一是少数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对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建设新形势的新要求及专业领域的知识掌握和运用不够,应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水平不足。二是少数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时跟不上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需要。三是少数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仍须提高,一时跟不上“双随机”工作的需要,持有执法证人员数量离100%的既定目标还有一定提升的空间。
(二)原因分析。一是少数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学习掌握不到位、不够熟练,依旧习惯运用传统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方法开展工作,也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少数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业务不熟练,又没有经过系统的执法培训,对法律法规似懂非懂、一知半解,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依法行政的效果和目的。需要进一步通过培训学习补齐短板,以便全面推进此项工作。三是少数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参差不齐,还不能适应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同时,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队伍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将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总体部署和建设要求,以及中心工作任务,大力推进工作落实,深刻把握当前我市自然资源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聚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持续增强思想认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解决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自然资源系统干部队伍法治培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促进业务与法治深度融合。确保为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自然资源法治支撑和保障。
(二)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多元化解决行政争议。进一步完善《惠州市自然自然资源局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制度》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度》,对案件中反映出的制度性问题通过修订内部文件的形式予以整改。对行政应诉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重点领域案件,加强举一反三、以案说法能力,实现“办理一案,带动一片”。加强局内部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力量,加强法制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整体提升法律人才队伍能力。
(三)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便民利企落地见效。深入推进不动产“一窗受理、一窗通取”、总对总模式的“不动产登记+金融、+民生、+法院、+公安”,“全市通办”、“跨城(省)通办”和“交房即发证”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速增效,进一步升级服务,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大幸福感。持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加强检查人员职业素养,对检查对象实施动态监管,及时做好上下协调、信息报送、督促落实等工作,对抽查事项清单实施动态化管理,并及时更新网上公开信息。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