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规定,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举行《惠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以及惠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项目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时间: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15:00

  听证会地点: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一楼综合会议室

  二、听证会内容

  1、听证陈述人对《惠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以及惠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项目成果》进行起草说明;

  2、听取听证会代表对《惠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以及惠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项目成果》质询、提问和意见、建议;

  3、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代表的质询、提问进行答辩;

  4、听证陈述人和听证代表对《惠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以及惠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项目成果》作最后陈述。

  三、听证参加人员产生办法

  1、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听证记录员、听证陈述人由听证组织部门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确定。

  2、听证代表由相关单位代表和社会代表组成:

  (1)相关单位代表。包括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惠州市财政局、惠州市审计局、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州市商务局、惠州市统计局、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州市税务局、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惠州市农业农村局、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惠城区人民政府及其下辖各镇(街)人民政府、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等单位代表;

  (2)土地估价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3)社会代表。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申请成为听证代表。欢迎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

  四、听证申请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现场递交、邮寄、电话报名、电子邮箱报名等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人需一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27日前;

  (三)报名(邮寄)地点:惠州市自然资源局1206办公室;

  (四)报名联系人:王淑银,联系电话:0752-2896313,邮箱:zrzyjydk@huizhou.gov.cn。

  五、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不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或旁听人员缺席或者在听证过程中擅自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不影响听证的进行。

  (二)听证组织部门将在听证会召开前10个工作日在政府官网公布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听证记录员、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及旁听人员的姓名。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不得委托他人参加。遵守听证会纪律,围绕听证内容陈述意见,不得发表与听证内容无关的意见或进行人身攻击、散布不当言论,扰乱听证秩序。旁听人员不得在听证会上发言、提问,不得妨碍和扰乱听证秩序。未经听证会主持人同意,不得摄像、录音、拍照或使用网络传输设备。

  (四)听证代表认为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听证记录员与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在听证会举行之日三个工作日前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相关人员回避,并说明理由。听证会主持人的回避,由听证组织部门决定;听证员和听证记录员的回避,由听证会主持人决定。

  (五)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听证组织部门可以调整听证时间、地点或中止听证,并在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申请表.docx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6日

  (联系人:建设用地管理科,联系电话:2896269)

  附件:

  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人


性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单位主要业务内容(经营范围)


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参加2025年2月21日举行的听证会使用。

  2.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