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粤工信创新函〔2020〕479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0〕54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入库条件
(一)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1、支持我市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类),且未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
2、该企业承担的项目于2017年1月1日以后在惠州市实施,已完成并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验收;
3、支持项目范围包括:对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带动作用的平台项目,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平台项目,系统的研发设施、工程研究试验设施、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等综合性基础设施建设等4个方向项目。
(二)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请有意向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支持方式
(一)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奖励方式采取事后奖补。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总额的 40%(不含税),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 200 万元。
(二)支持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除了省出台奖励资金外,市和申报的县(区)对应负责出台相关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待申报成功后再行确定。
三、报送要求
(一)申报入库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材料和申请完工评价材料两部分,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项目完工评价材料清单详见附件5。
(二)申报材料所涉及《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附件可待项目验收通过后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和完工评价材料统一胶装成册,申请报告(封面)格式参考附件3。
(三)企业应严格按照要求,将材料装订成册后侧面加盖申报单位骑缝章,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书脊处标明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
(四)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于7月10日前正式行文将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专题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含电子档)以及完成填报省通知《项目入库情况表》、要件审查表上报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于 6 月26 日前正式报送。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0〕479号)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入库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0〕543号)
3.申请入库项封面和目录(模板)
4.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用途项目申请报告材料清单
5.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用途项目完工评价材料清单
6.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自我声明(样本)
8.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样本)
9.2021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项目要件审查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1日
(联系人:陈腾飞,联系电话:2808821,电子邮箱:28088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