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70 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3号)的规定,现将西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的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地质与海洋勘查防灾科反馈,反馈意见请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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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日
2025年惠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