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镇农业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生产发展资金—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0}60号)和惠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七批)的通知》(惠财农{2020}106号)精神,为做好项目遴选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绩效目标

  扶持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家禽宰加工及冷链物流新建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推动家禽养殖业发展。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为博罗县从事家禽养殖或屠宰加工的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2、申报对象需具有与项目建设所需的用地,确保项目能在明年组织实施;

  3、已入库2020年项目库的项目优先;

  4、同等条件下,资金实力较强,家禽年出栏量、存栏量或屠宰加工量较大,带动农户能力较强的企业优先。

  三、资金使用范围

  资金主要用于购建家禽屠宰加工、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等设施、设备。

  四、项目规模和补贴额度

  项目补助金额为111.58万元,实行先建后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50万元。

  五、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一)

  2、企业营业执营复印件

  3、企业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项目实施所需建设用地相关资料复印件

  5、其他资料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溶胶装订成册,电子版发至:blxnjg@126.com。

  六、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企业先向所在镇农业农村办申报,镇农业农村办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于2020年12月30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联系人:黎志和、联系电话:6208552)

  附件:2020年中央生产发展资金---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项目申报书.docx

 

  博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