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政策依据

收费范围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是否涉企

备注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

土地复垦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用地单位和个人

土地复垦费的数额,应当综合考虑损毁前的土地类型、实际损毁面积、损毁程度、复垦标准、复垦用途和完成复垦任务所需的工程量等因素。土地复垦费的具体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自然资源部门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二)

土地闲置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1〕8号

闲置土地的使用者是缴纳土地闲置费的义务人

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自然资源部门

(三)

不动产登记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单位、个人

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自然资源部门


减免政策详见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四)

耕地开垦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粤府令146号,粤发改发电〔2014〕34号,粤财综〔2014〕89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粤发〔2017〕21号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

耕地开垦费按如下标准缴纳(按每平方米计):1.县、县级市辖区内18元;2.地级以上市辖区内(不含所辖县、县级市)28元。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每平方米56元。(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21号)第三条第6点:“对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即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标准按《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中最高的标准28元/平方米的两倍执收。 )

自然资源部门

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企业征收

(五)

海域使用金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07〕10号)、《财政部 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 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粤财规〔2019〕3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22年修订)>的通知》(粤财规〔2022〕4号)

惠州市海域使用权人

按照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地方公布的征收等别和征收标准计征

自然资源部门

2022年1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六)

矿业权出让收益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9〕7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

根据有资质的矿业权评估机构评估结果或矿业权出让机关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确定

自然资源部门

2022年1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七)

采矿权使用费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

采矿权人

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自然资源部门

2022年1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八)

探矿权使用费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

探矿权人

按区块面积逐年缴纳,第一年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自然资源部门

2022年1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九)

罚没收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广东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广东省测绘条例》、《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主体

《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自然资源部门

(十)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①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②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③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①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②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③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④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自然资源部门

(十一)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国土资源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3〕256号)

申请专业技术资格的个人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级450元,初级280元

自然资源部门

(十二)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防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地下防空地下室的意见》(粤府办〔2020〕27号)、《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粤人防办发〔2022〕1号)、《广东省发改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通知》(粤发改价格〔2020〕435号)、《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通知》(惠市发改价格〔2021〕81号)

建设单位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其中:地面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下的民用建筑[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达3米(含)以上的除外]收费标准为625元/平方米。

自然资源部门

2021年1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二、政府性基金收费

(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9年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第十条;
3.《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1号)第二十六条;
4.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正);
6.《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
8.《关于印发〈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22号)。

自然资源部门

2022年1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1

土地出让价款

土地竞得人

挂牌出让按竞拍成交价。

自然资源部门

2022年1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2

划拨土地收入

业务申请人

按土地成本价计征

自然资源部门

2022年1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3

补缴土地收入

业务申请人

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计征

自然资源部门

2022年1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二)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 )                                                                    《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财综〔2009〕24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含村庄和集镇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依法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移民迁建用地占用城市(含建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经批准超出原建设用地面积的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颁布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及标准计征

自然资源部门

(三)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粤价〔2001〕169号)《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3〕160号)

建设单位

基建投资额的4%

自然资源部门

三、涉企保证金

无。

四、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场调节价,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一)

全野外地形数据采集与编辑:数字线划图(DLG)1:500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财建[2009]17号

每幅标准图幅实地面积62500平方米,若DEM与DLG同时采集时,其定额=DEM定额×50%+DLG定额。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1

困难类别Ⅰ类

8152.45元/幅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2

困难类别Ⅱ类

11390.33元/幅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3

困难类别Ⅲ类

15695.72元/幅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二)

全野外地形数据采集与编辑:数字高程模型(DEM)1:500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财建[2009]17号

每幅标准图幅实地面积62500平方米,若DEM与DLG同时采集时,其定额=DEM定额×50%+DLG定额。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1

困难类别Ⅰ类

3223.61元/幅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2

困难类别Ⅱ类

5085.73元/幅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3

困难类别Ⅲ类

7268.6元/幅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三)

水准测量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财建[2009]17号

按困难类别Ⅱ类计。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1

三等水准

1143.6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2

四等水准

957.99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3

等外水准

487.23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四)

GPS测量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财建[2009]17号

按困难类别Ⅱ类计。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1

GPS D级

6830.15元/点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2

GPS E级

5753.84元/点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五)

控制点普查

388.86元/点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六)

管线测量:竣工测量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1

困难类别Ⅰ类

5296.51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2

困难类别Ⅱ类

7283.03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3

困难类别Ⅲ类

10020.09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七)

管线测量:管线探测

6769.76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1

困难类别Ⅰ类

10660.85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2

困难类别Ⅱ类

14551.95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3

困难类别Ⅲ类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八)

市政工程测量:工程线路测量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1

困难类别Ⅰ类

5994.07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2

困难类别Ⅱ类

6982.65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3

困难类别Ⅲ类

10323.84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九)

市政工程测量:道路断面测量:纵断面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1

困难类别Ⅰ类

2695.51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2

困难类别Ⅱ类

3978.28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3

困难类别Ⅲ类

5821.01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十)

市政工程测量:道路断面测量:横断面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1

困难类别Ⅰ类

2402.83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2

困难类别Ⅱ类

3685.6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3

困难类别Ⅲ类

5528.33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十一)

市政工程测量:规划道路定线

以4点为一件,不足4点按一件计算。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1

困难类别Ⅰ类

4546.53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2

困难类别Ⅱ类

5775.89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3

困难类别Ⅲ类

7005.25元/千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十二)

规划定桩测量

4371.10元/件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十三)

规划监督测量:验测高程、高度

2849.06元/栋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十四)

规划监督测量:规划面积测量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1

困难类别Ⅰ类

1824.67元/千平方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2

困难类别Ⅱ类

2029.55元/千平方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3

困难类别Ⅲ类

2263.69元/千平方米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十五)

地形图数据库入库(1:500)

每幅标准图幅实地面积62500平方米。139.11元/幅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十六)

零星测量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1

外业

496.51元/人工日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2

内业

302.32元/人工日

惠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勘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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