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发展改革局、仲恺科技创新局、大亚湾工贸局: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立全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61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修订编制了《惠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本通知清理规范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此前已公布的收费目录清单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