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令第695号)《惠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惠府令第98号)的有关规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推进我市政府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惠州市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度立法计划规章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一切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均可向市司法局提出政府立法计划规章项目的建议。

  二、政府立法计划规章建议项目应当围绕本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提出。

  三、提出政府立法计划规章建议项目应当写明项目名称和立法的主要理由。为便于及时联系、反馈结果,请注明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四、政府立法计划规章建议项目可以采取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提出。信函邮寄: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22号惠州市司法局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科,邮编:516000;电子邮箱:sck709@huizhou.gov.cn,并请在信封或者电子邮件主题栏上注明“政府立法建议项目”字样。

  五、公开征集政府立法计划规章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

  特此公告。


  惠州市司法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