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惠州市市级河湖长名单向社会公告。


  一、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市总河长:  刘吉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市副总河长:陈宇航  市委副书记、市长 


  二、市级负责河流(湖泊)河湖长

序号

河湖长

责任河湖

姓名

职务

1

刘  吉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东江干流惠州段、潼湖平塘

2

陈宇航

市委副书记、市长

西枝江

3

赖建华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公庄河

4

黄维玉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增江河惠州段

5

黄细花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潼湖水

6

王  滨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西湖

7

黎炳盛

市委常委

惠东沿海诸小河

8

冯起忠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委秘书长

淡水河

9

于加良

副市长

大亚湾沿海诸小河、小金河

10

曲维震

副市长

金山湖

11

段致辉

副市长

沙河

  

  联系电话:0752-2846016

惠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