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通知》(粤发改价格〔2019〕1346号)精神,为将国家降低增值税红利全部让利于用户,现调整我市市区(指惠城区和仲恺区,下同)管道天然气价格。
一、我市市区居民用气价调整后价格为:
各档价格(元/立方米) | ||
第一档 | 第二档 | 第三档 |
3.82 | 4.21 | 5.0 |
二、市燃气公司供气的工业和商业用户用气最高限价由4.67元调整为4.63元/立方米。市燃气公司原配合国家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工业用户气价每立方米额外下调0.1元的做法继续执行,即本次调整后为4.53元/立方米。
三、市燃气公司供气的公福机构用户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4.05元下调为每立方米4.01元。
四、上述价格从2019年4月1日(4月抄见表)起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通知》(粤发改价格〔2019〕1346号)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