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办、管委会)农业农村办申报,镇(街道办、管委会)农业农村办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意盖章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并扫描,纸质材料溶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6月15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联系人:黎志和、联系电话:13502237728、6296705),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含扫描件)至邮箱:blxnjg@boluo.gov.cn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惠州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docx

  


博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