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5月23日发布了《惠州市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现就相关文件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的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坚持制造业当家保持工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制造强省〔2023〕4号)关于“全力推动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谋划好今年工业稳增长”、“抓紧出台本地区工业稳增长具体举措,强化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稳定市场主体发展预期”的精神,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市政府印发了《惠州市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支持工业企业扩产增效、上规模、投产纳统、开拓国内市场等方面提出4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措施是支持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对2023年工业总产值较上一年度增加1亿元(含)及以上且工业增加值率不低于本市同行业平均水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其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部分给予1‰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第二条措施是支持工业企业上规模。对2023年当年新投产当年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工业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给予叠加奖励10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的,给予叠加奖励20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的,给予叠加奖励50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叠加奖励100万元。

  第三条措施是支持工业项目投产纳统。支持工业平台企业加快招商,对2023年引进工业项目入驻且入驻项目当年投产当年上规纳统的,每上规纳统一家企业,给予工业平台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第四条措施是支持制造业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支持制造业企业积极参与国内经济大循环,主动开拓国内市场。对2023年参加由省级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商(协)会或国企举办的国内工业产品相关展销会的我市制造业企业,市财政按特装展位(光地)参展的企业实缴布展费的2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场展会最高不超过2万元支持;给予到市外参展(不含观展)的,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贴。对2023年我市有关行业协会在市内举办的有100家以上(含100家)制造业企业参展的工业产品相关展销会,由市政府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主办或作为指导单位的,市财政每场给予一次性5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对2023年我市有关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有50家以上(含50家)制造业企业参加的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活动,市财政给予每场2万元补助。

  《若干措施》工业企业如同时符合省、市其他扶持政策同类优惠条件的,除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优惠措施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若干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项目的发布申请指南和受理时间为2024年第一季度,受理部门为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咨询电话:市工信局2808350、2895806,惠城区科工信局7809405,惠阳区工信局3371173,博罗县科工信局6626009,惠东县科工信局8807122,龙门县科工信局7785448,大亚湾开发区经统局5562313,仲恺高新区经统局3278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