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猪肉价格临时调控工作,我局拟委托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实施具体调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控有关事项

  (一)调控时间:2024年2月7日至2月9日(农历2023年12月28日至30日),共3天。

  (二)调控范围:市区中心区(包括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行政区域范围)。

  (三)调控品种:排骨、瘦肉、肋条肉(五花肉)、上肉。上述品种猪肉是指在我市市场普遍销售的良种猪,不包括黑猪、土猪等。

  (四)调控企业:公开遴选5家守法经营、财务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调控点组织能力的企业,由调控企业组织调控点以稍低于市场价的调控价格销售平价猪肉。

  (五)调控价格:猪肉调控价格参考调控前3天(2月4日-6日)的平均价格确定,在调控实施前一天发布。

  (六)调控经费:按照单位调控资金(最高按照3.21元/斤计,如调控期间市区中心区市场猪肉均价低于21.38元/斤,则按实际市场均价的15%计算单位调控资金金额)乘以各调控企业的实际销售数量(不高于计划调控数量)据实核算调控经费。调控结束后,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各调控企业的调控资金,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拨付调控经费。

  (七)其他要求:调控期间,我局将组织工作人员每天到各调控点巡查,确保各项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按照调控价销售猪肉。调控企业应按规定在调控点悬挂调控工作宣传横幅,销售检验合格的猪肉,严格落实各项调控措施,调控结束后配合做好调控资金审核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食品经营的资质,持有惠州市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常开展猪肉等农副产品销售经营;

  (二)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经营管理规范;

  (三)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备一定调控点组织能力。

  三、相关要求

  (一)请有意向参加调控的企业提供企业简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申报表(详见附件1),以及附件2中有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1月16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邮寄送达至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我局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择优确定调控企业。

  附件:1.2024年春节期间猪肉价格临时调控企业申报表

        2.2024年春节猪肉价格调控企业评分标准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9日

  (联系人:张莉,电话:0752-2811683,邮箱:fgjsfk@huizhou.gov.cn,邮寄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云山西路6号市行政中心4号楼232房)

 

  

附件1:

  2024年春节期间猪肉价格临时调控企业申报表

  申报企业(盖章):                  申报时间:

调控点名称

地址

目前销售量(斤/天)

申报调控销售量 (斤/天)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合  计





申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目前销售量按照该调控点2023年12月平均每天的实际销售量填报,如该调控点目前尚未经营,则不须填写该选项,直接填写申报调控销售量。

  2.申报调控销售量按照预计调控期间(2024年2月7至2月9日)每天销售量填报。

  3.根据企业申报调控点情况,可划分不同区域,对实际调控点名称及位置进行优化调整。

  


附件2:

  2024年春节猪肉价格调控企业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内容

主要标准

1

企业管理经验

(20分)

具有猪肉销售相关管理工作经验,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年销售猪肉的经历,得5分,最高20分。备注:提供销售猪肉的相关证明材料。

2

财务及经营

管理情况

(30分)

财务制度健全(有专业财务人员,得10分),经营管理规范(有经营管理制度等,得10分;有稳定的猪肉供应渠道,得10分)。备注:提供财务人员资格证书、经营管理制度、猪肉供应渠道的证明材料等。

3

同类业绩

(20分)

承接过政府价格调控项目,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20分。备注:提供参加政府价格调控的相关证明材料。

4

组织能力

(30分)

具备一定的调控点组织能力,具有至少能够组织3个调控点的能力,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调控点得5分,最高30分。备注:提供调控点名称、位置及调控点总数量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