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广东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了《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框架和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分为五章共十六条。
第一章是总则。明确制定《办法》的依据,明确高技能人才及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定义、申报对象、遴选目标以及基地主要功能。
第二章是项目申报与评审。从管理能力、培训能力、师资队伍等方面明确申报条件,明确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方式及评审程序。
第三章是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明确对获得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建设扶持经费,并明确建设扶持经费的使用范围。明确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
第四章是项目产出与评估。从培训体系、示范效应、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等方面明确基地项目的产出内容,明确培训基地综合评估机制。
第五章是附则。明确办法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明确文件施行日期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