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的有关部署,开展好诚信企业和诚信企业家评价,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要求
(一)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涉及数据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对获取的数据和内部文件进行任何形式的泄露、公布、转卖和非法使用;做好数据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出现数据和内部文件外泄。
(二)涉及的费用支出,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能够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如期提供合作成果,且保质保量。
(三)服务机构中选后,应由本机构人员独立完成项目任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
二、采购内容
开展4次诚信企业及诚信企业家评价,包括线下参评整理资料、现场检查、专家评审等,每次至少选取30家企业。所有工作完成后,需要提交合法有效的正式报告。
合作期限为8个月,经双方友好协商,采购内容可适当根据国家、省、市的最新工作部署作出调整,调整后的工作量不应低于上述工作量之和。
三、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服务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信用中国网、信用广东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 熟悉国家、省、市信用政策及工作部署情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团队;有开展评价的工作经验。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选,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经费预算
初步预算10万元,包括人员劳务费、实地调研费以及专家评审费等相关费用。
五、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3年4月10日—17日。
(二)资料报送
申报单位认真如实填写《2023年度惠州市公开征选服务机构申报书》,加盖章后于2023年4月17日18: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邮寄、送达至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评估征选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创新性、可操作性以及项目工作组的团队实力、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择优征选,于4月底前确定中选机构。
(四)完成时限
中选机构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服务合同,正式确定项目实施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
(五)联系方式
邮 编:516003
电 话:(0752)2808839
电子邮箱:fgjxyk@huizhou.gov.cn
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4号楼3楼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