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及市外驻惠承接业务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筑企业,各县、区住建局: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完善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依据《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住建部、省、市关于实施诚信体系建设的部署及相关要求,现就对我市承接业务的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筑企业纳入我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强化我市建筑业企业管理,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凡在我市开展业务的惠州市及市外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省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后,应在我局“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183.63.34.152:809/)进行信用信息录入。
二、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筑企业在我局“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并经核验通过后,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行业自律管理工作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0)759号),我局倡导各企业签订《惠州市建筑行业自律公约》,并按公约自觉践行,加强企业自律管理。共同营造守法公正、诚实守信、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三、我局将不定期对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省“三库一平台”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进行动态核查。
四、各县、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筑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息的动态管理,在核发施工许可环节要核查并要求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筑企业纳入我局“信用信息平台”基础数据库统一管理。
我局将持续做好我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基础数据库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各企业在应用过程中,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建筑市场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龙有相 ,联系电话:0752-2117621)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